十二夜-550x782
第一夜還沒開始,我已掉下第一滴淚。

 

我想,只要有養過毛孩子的人,看這部片很難不掉淚。就算沒養過,那無助的眼神還是會伴著惻隱之心,竄入你的鼻腔、淚腺,鹹水在眼光中打轉不已。

依《動物保護法》第二章第12條規定「收容於動物收容處所或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,經通知或公告逾十二日而無人認領、認養或無適當之處置。」此情況下可執行撲殺,並以較人道不痛苦的方式執行,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安樂死。

在片中,你看到這些毛孩子在抓入收容所時的個性屢屢不同,有火爆、有沉默、有友善、有瘋癲,12天的等待期後,他們眼中的光彩漸漸失去,最終被執行安樂死。

片中倡導的是「認養代替購買」觀念,因為以狗兒為商品的商人們幾乎不會善待狗兒,狗媽媽一生再生,生到骨骼歪曲骨質酥鬆,還是被迫生育,因為可愛的小狗往往有著不斐的價值,從數千都數萬都有,犧牲這些狗媽媽來換得商人手中的鈔票,這是多麼殘忍?

但,我個人認為,認養代替購買只是因為人性醜陋面下所衍生的歪曲對策,因為這些人嘗到因販賣生命帶來的甜頭,他們不願意放棄這樣的賺錢方式,所以才衍生成要呼籲大家去認養不購買,因為商人沒生意了,自然就不想去養狗生狗來賣。

真正該提倡的是對生命的尊重,每個人都希望自己的毛小孩漂亮又可愛,也因此去收容所的人在領養時絕大部分的人都喜歡領養小狗,成犬是較少人要領養的。我不反對購買寵物狗,因為人皆有好,這些寵物狗既名為寵物,在一般流浪狗的生活環境下本就具有較低的存活率,那喜歡這樣的狗的人,在收容所又找不到這樣的狗種,轉而去購買我想是許多人都會做的事。我不反對購買,但我要說的是,今天你選定了一個毛孩子作為你的家人,不管是購買是領養,你都要基於對生命的尊重以及對家人的愛,去照顧他,去陪伴他,即使生老病也不離不棄,這是我主張的。

尊重生命,聽來簡單,但實際上層次比你我想像的都高,只是我們無法用如此高的道德層次加諸我們的社會,才會改為「認養代替購買」去抵制這樣的惡源。

 

感謝格友哪哪麻邀請我一起去看這部電影,我也想起了以前我家的毛孩子了。

最可愛的豆豆-水往上流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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